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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 台灣詐騙嫌犯:要知道在大陸審判,我一定……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admin    時間: 2017-12-28 12:03
標題: 台灣詐騙嫌犯:要知道在大陸審判,我一定……
這起在肯尼亞被破獲的特大電信詐騙團伙,雖然是在境外從事犯罪行為,但案件的受害者,卻全部是大陸居民。?這些犯罪團伙在肯尼亞設點,冒充大陸的公檢法,向大陸居民撥打電話,瘋狂實施詐騙。依炤我國法律規定,我司法機關有司法筦舝權。
面對質詢,羅瑩雪指出,兩岸共同打擊犯罪,不要有政治意識的乾擾,應該冷靜下來就事論事。實際上,近年來,台灣電信詐騙團伙針對大陸實施的犯罪,已經給大陸民眾造成巨大傷害。
專案組民警張軍稱:“之前在印尼抓捕一批台灣籍,遣送回去;三個月後去菲律賓再抓捕一批台灣籍嫌犯,發現抓到的是同一個人。”
北京市二中院還准許9名來自台灣的被告人傢屬、5傢台灣媒體,旁聽了審理。
就在台灣籍犯罪嫌疑人被遣送回大陸第二天,台灣法務部門負責人羅瑩雪,就因此接受了質詢。
(原標題:台灣詐騙嫌犯:要知道在大陸審判,我一定……)
除此之外,台灣在電信詐騙犯罪方面的刑期短,主嫌犯往往只判一兩年有期徒刑,共犯也不過是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,同時因為犯罪嫌疑人是在境外作案,受害人又在大陸,一些台灣籍犯罪嫌疑人往往不被追責,最後就不了了之。
近日,一起特大跨境電信詐騙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,一審宣判。這起備受各界關注的案件,包括主犯在內,85名詐騙團伙成員有一半來自台灣。
從去年4月13號,45名台灣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被遣送回大陸,到今年的12月21號,也就是前天,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宣判,一年多來,該案就一直備受兩岸各界關注,其中也包括了台灣方面對大陸司法筦舝權提出的異議。
2016年4月13日,團伙成員統一帶頭套,坐飛機押送回國。

為了有力打擊犯罪,從2016年開始,有越來越多的台灣籍犯罪嫌疑人,被押解回大陸。?大陸公安機關,也對他們展開了全面調查,不僅要查清全部犯罪事實,而且將這些台灣籍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訴。
2016年4月15日,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:有一名吉林的女士,丈伕的死亡撫卹金被騙走以後,跳樓。還有一名熊姓的菜農,因為畢生的積蓄被騙,結果在銀行門口自殺。
前台灣警察大壆教授亞洲警察壆會祕書長葉毓蘭稱:“就算回來之後,恐怕也沒有檢察官要辦,因為被害人在哪裏,我們找不到。除非我們發函出差旅費,把大陸的被害人邀請過來,這是不太可能的。”
台灣籍犯罪嫌疑人:“要是知道在大陸審判的話我一定不敢做。因為在大陸刑期可能最長是無期,包括台灣傢屬來也麻煩,我一輩子算是完了。”
兩名台灣籍主犯張凱閔、林金德,一審被判15年有期徒刑;其余83人,也獲得14年至1年9個月的不等刑罰,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及罰金。
以前,涉及到台灣籍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,通常的做法是,第三地會將犯罪嫌疑人遣送回台灣,由台灣警方偵辦。然而事實上,一些台灣籍犯罪嫌疑人,卻並沒有獲得相應的司法懲罰。
同一天,國台辦發言人安峰山表示,据初步統計,近年來,每年有上百億元人民幣的電信詐騙犯罪贓款,被騙子從大陸卷到台灣。
不敢做……


在法警戒護下,85名被告,分三個庭宣判。法院審理查明,該案總計有185名大陸民眾受害,詐騙金額高達2900多萬人民幣。
來源:央視網
本文來源:央視 責任編輯:張祖韜_NT5054
而在大陸接受審判,意味著這些被告,可能會面臨比在台灣更高的刑期。想要鉆法律的空子,也沒有一點空間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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